在北京卖食品,保健品,酒水,餐饮店就必须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9年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全面介绍180+0112-0415
2016年起食药局将餐饮、食品、餐饮卫生等许可统一进行了合并,现在的统一名称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区分就是在经营范围内做分类,您要开超市卖一些零售食品,经营范围就是“预包装食品”如是开餐厅京营范围就会显示“热食加工、熟食加工、凉菜加工、火锅、烧烤、冷鲜等”根据经营项目不同,办理要求也不同。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后置审批,在取得正规的公司执照后才可以办理,而且要求公司经营范围内有销售食品一项。
从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将开始实施。
2019年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
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加工工艺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场制售)的个体工商户。
小餐饮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从事食品即时加工、制作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小食杂店,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面积小,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零售的经营者,但以连锁方式经营的除外。
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或者食品现场制售的个人。
小作坊、小餐饮店和小食杂店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根据规定,北京市将对小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将实施清单管理: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区z府制定的食品品种目录以外的食品,不得仅对食品进行分装;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裱花蛋糕、散装熟食、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对于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则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小食杂店不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活动;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冷荤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熟食、散装酒、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区z府确定不得经营的类别。
此次法规涉及的主体包括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它们也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 |